本文刊載於《休士頓臺灣商會2014年年刊》
賴清陽律師
隨著美國 經濟的持續景氣,全美的房地產市場也是一片榮景,旅館業更是大家都看好的產業。據Hotel & Motel Management統計, 全美旅館2013年開房率為82%, 比2012的70%增長了2%, 每個房間平均增長了近12%。有不少經營旅館的老手在這一波經濟潮中大顯身手,有更多的人更是躍躍欲試,正在尋找機會進入此一市場。
旅館業無論大小,可分為兩類:一類為獨立經營,即靠個人的努力與財力來運作,它的好處是無額外費用,也不用分他人利潤,可以我行我素。缺點是知名度低, 市場擴展所需廣告費用要獨立承擔, 往往無法做太多太大的廣告, 而使市場覆蓋面有限, 客人的信賴度也較低; 另一類即所謂的連鎖旅館, 此類經營方式的缺點是要求高、費用大、而且也受到連鎖體系的一些限制, 它的好處是房價好、出租率高、客源多、客人信用度高、市場覆蓋廣、 增值空間大。目前絕大多數的旅館經營者都傾向於以連鎖店方式管理旅館。但也有一些人, 因為談判時經驗不足, 加入連鎖旅館後, 經營困難, 進退兩難。下面筆者僅將過去幾年來談判連鎖經營的體會與大家共用。
- 加盟期限(Term):
美國各行各業的連鎖經營體系都有一個簽約期。旅店業一般要求為十五年左右, 但在談判申請加入時, 可要求籤三至五年的實驗期 (Window), 以免稍後發覺不合適而要求提前解約帶來的罰金。此罰金一般為每個房間在2千-5千美金左右。以一個一百個房間的汽車旅館為例, 提前解約的罰金在20萬-50萬美金左右, 最高可達百萬美元之多。而且在簽約時往往要求經營者以個人資產擔保。故此加盟期限一定要小心, 談的好, 提前解約時的罰金可低至每個房間最高罰款500 -1000美金(Liquidated Damages),或總金額在10萬美金左右。
- 加盟費用(Initial ,Upfront, Franchise Fee)
申請加盟連鎖體系,批准後先要交一筆一次性的加盟費,一般性的加盟費一般每個房間200-1000美金,100房間的旅館約2萬到10萬。若該連鎖體系急於擴大規模或開發新區, 談判恰當可要到2千-2萬美金的折扣。除此一次性費用外,業主每月還需要繳納權利金(Royalty)、廣告費(Marketing)、房間預訂(Reservation)及銷售服務費(Sales)等不同的費用。一般在每月銷售額的4%-12%之間。但此費用也不是一成不變,談的好的可在開始幾年內少交一些,以一個要求9%的連鎖體系為例,談判的好,可以第一年交5%,第二年6%,第三年7%,第四年8%,第五年以後為9%,若不瞭解這一點,一開始就交9%會損失不少。當然新旅館或正裝修, 銷售額會逐年增加的酒店, 可倒著走, 第一年先為9% ,然後8%-7%-6%,第五年,生意好反而只付5%。
- 權益保護(Area of Protection or Territorial Exclusivity)
在談判時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何保護自己入盟後的權益,首先應該注意到的是地域範圍或經營範圍的保護,即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不允許有同樣的連鎖酒店存在。在大都會地區可能僅在方圓一裡內受到保護,但在人煙稀少的地區談到二十裡範圍也不奇怪,故各人應根據所談旅館的具體位置提出要求。
- 連鎖店的轉讓費(Transfer Fee)
所謂轉讓費是指業主轉讓買賣時要支付給連鎖體系的錢,一般來說,連鎖體系都略過不提,因此買賣時需重新申請,若是談判的妥,可要求在經營一至五年間付5000美金的轉讓費,六至十年間轉讓,則會付到一萬五千美元,若在入盟談判時不注意這點,可能在轉讓時因轉讓費的談判而拖延時間,必須付出不在預算中的費用
- 入盟修繕的允許時間(Punchlist Timetable)
旅館在申請加盟連鎖體系時,一般來說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連鎖體系會要求業主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修繕工作以符合要求(Capital Improvement),當然有些過分的要求。所以業主要爭取到較長較合理申請特免(Wavier) 時間為佳。有些立刻改,有些在二到三年內完成。
- 六. 品質檢查(Quality Assurance)
不同的連鎖體系在旅館品質檢查(軟硬體是否符合要求),帳目調查(核實營業額),員工受訓及參加年會等各方面均有具體要求。在入盟談判時必需留意, 以免入盟後發現負擔過重而造成進退兩難的局面。老舊旅館需要翻新,可以要求延緩檢查時間或多於兩次以上的低分數以免因QA不佳,而遭掛牌或趕出連鎖體系,甚至罰款等。
美南華人旅館同業工會會員中加入連鎖店的越來越多,頗為可喜,在過去一向是白人主流所獨霸的三四及五星級旅館業中,漸漸打出我華人一片天地,無形中提升了華人在美政治、經濟及社會的地位。
多年前。筆者發起十二位華人Best Western的老闆幫助某位老白競選董事(Board Director), 結下善緣, 後來他出任Best Western的董事會主席, 常替會員們爭取權益, 還相對聘作者為Governor等, 充分發揮公會守望相助, 團結合作的精神, 今後我會員在等連鎖旅館業, 也可朝此方向努力, 爭取話語權, 保障自己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