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載於《休士頓臺灣商會2012年年刊》
張世勳
很多人聽到「治安」兩個字,總會覺得聽起來很空洞,跟自己也沒什麼關係。人人態度如此,所以「治安」被當成口號來喊, 喊久了更覺得不痛不癢。我們多少都存有這種心裡:被偷被搶的倒楣事又不會發生在我身上,而且我還要忙其他重要事,治安就讓別人去操心吧!
以上是一般大眾對治安的看法。想一想,好像也沒錯─出事的機率幾乎是零,所以不干我的事。不過現實生活很難事事如願,萬一你就是那麼倒楣被偷或被搶,變成搶竊案受害者的結果又是如何? 我的分析如下:
第一:碰到被搶或被竊後的第一反應是自責─後悔自己當初不夠警覺,「我實在應該多小心一點,不應該把東西留在車上……」
第二:緊接下來是馬上要花時間與精力處理所衍生的問題,包括:報警備案、聯絡帳戶銀行、信用卡公司、保險公司、修理被損壞財物等。事實證明,很多搶竊案受害者都要花上一段很長的時間處理這些問題。
第三:同時,被竊盜的經驗會在夜深人靜時悄悄浮現,你心中難免感到很無奈。又每當你出門時,總會感到缺乏安全感,因為你會擔心可能會再被偷或被搶。這種無能為力的感覺會繼續維持一段時間。一位警界朋友根據處理竊盜案的經驗,他說,搶竊案受害者通常都會變的很神經質。
第四:最後,你的情緒會轉移。你開始責怪周圍環境治安太差,警方辦事不力,不夠關心民眾財物安全,你會要求警方改善治安。
治安難道只是警察的責任?今年3月24日台灣商會與休士頓亞裔社區犯罪諮詢委員會在僑教中心共同辦理一場華埠警民治安大會,儘管主辦單位會前呼籲華人務必踴躍出席參與,以表示對中國城治安問題的關心,共同團結努力爭取華裔權益,但是開會當天到場出席人數僅約有200人,出席率相當低。
說了這麼多,終究多數人的心態還是認為治安是其他人的問題,「干我屁事」。如果大家都想等到事情發生到自己身上時才關心,我想,反正警力不足,還是人人自求多福吧。